1. 采購項目簡介
本采購項目S43呼和浩特新機場高速公路(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S43呼和浩特機場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內發改基礎字﹝2017﹞776號文件批準建設,兩階段施工圖設計已由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以《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關于S43呼和浩特機場高速公路兩階段施工圖設計的批復》內交發〔2021〕625號文件批準。項目業主為內蒙古呼和浩特新機場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及呼和浩特市政府財政籌資、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自治區及市級財政籌資31%、企業自籌15%、剩余為銀行貸款,采購人為內蒙古呼和浩特新機場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2.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起點位于呼和浩特市云中路連接線與烏海大街交匯處,順接云中路連接線工程,經沙梁子村、什不更村、后毛道村、哈沙圖村、草場村,終點止于巴丹營村南側(機場互通立交南側),接規劃的S27呼和浩特至鄂爾多斯高速公路,全長29.423公里。
全線在三環路(土默川)、什不更、沙爾沁和機場設置4處互通立交。
全線采用雙向八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120km/h,路基寬度43.0m。全線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采用公路—Ⅰ級。其他技術指標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執行。
2.2 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相關服務內容并經驗收合格之日止。
2.3 標段劃分及采購范圍:
本項目采購共劃分為1個標段,采購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行業標準以及有關技術規范等的要求開展本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咨詢服務工作。服務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資料、現場調研、評估等。
(2)對照高速公路運營專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指標,對機場高速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和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情況進行系統地梳理、優化和改進。
(3)為安全生產標準化深度提升提供技術支持,推進公司安全管理體系進一步高質量運行。
2.4 質量要求: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文件;一級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發證。
2.5 安全要求:乙方必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確保自身安全,服務期間的所有安全問題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3. 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并在資質、人員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具體資格條件要求詳見詢比公告附件。
3.2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3.3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競價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競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競價,否則,相關競價均無效。
4. 采購文件的獲取
如貴單位有意參加詢比采購活動的單位,請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日在內蒙古海維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網站(//www.nm-highway.com/)“補遺及清單”欄目自行獲取采購文件。
5. 響應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日9時30分,供應商應于當日9時00分至9時30分將電子版響應文件(簽字蓋章后掃描成PDF版)遞交至采購人指定郵箱(229207892@qq.com)。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郵箱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6.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響應文件開啟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由采購人統一組織開啟。本項目為電子線上評審,供應商無需參加、操作。
7. 評審辦法
本項目評審辦法采用 “綜合評分法”。具體評審辦法詳見詢比公告附件。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
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nmgztb.com.cn);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www.ejy365.com/)。
9. 監督部門聯系方式
監督機構:內蒙古呼和浩特新機場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廟子鎮瓦房院村
電話:0471-8085055
郵編:010100
10. 聯系方式
采購人:內蒙古呼和浩特新機場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廟子鎮瓦房院村
電話:18747984123
聯系人:于先生
采購代理:內蒙古海維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大街8號
郵編:010051
電話:18548126644
聯系人:楊先生
【附件下載】附件一、資格要求.docx 附件二、評審辦法.docx
2024年11月22日